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协同办公系统中校级发文的通知

发布者:校办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5浏览次数:800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协同办公系统中校级发文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911日起,所有校级发文(不宜公开的除外)流程必须从协同办公系统办理,流程完毕后由系统自动归电子档。

二、所有校级发文保留纸质版,仍需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纸质档归档。

  

特此通知。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