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黄维教授主持召开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1-16浏览次数:411

       11月15日下午,研究生院(筹)在三牌楼校区科学会堂第三会议室召开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兼研究生院(筹)院长黄维教授主持,研究生院(筹)、各学院(研究院)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是研究生院(筹)成立后召开的首次工作会议,黄维副校长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研究生院(筹)成立的重要意义、近期的主要工作思路和研究生院(筹)领导班子组成情况。
  研究生院(筹)副院长兼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主任吴蒙教授传达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开展高校自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副主任宋建新教授通报了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重点分析了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应对措施。
  黄维副校长指出,我校学风总体上是好的,但学术失范、学风不端行为也偶有发生,影响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和学校的声誉,必须引起全校上下的高度重视。
  黄维副校长对学校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要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下设立学术道德领导小组,处理各种学术不端事件;二是努力形成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氛围。要借助此次检查工作的机会广泛宣传,使全体导师和研究生充分认识到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要制定和完善《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等学术规范文件,保障学术规范建设。建立学位论文失范导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四是研究生院(筹)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此次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