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中层以上干部公务通讯工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3-31浏览次数:236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南京邮电大学中层以上干部公务通讯工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南京邮电大学中层以上干部公务通讯工具管理办法(试行)

 

鉴于小灵通2011年底退市已成定局,本着为学校节约通信费用,为中层以上干部提供更优质通讯服务的原则,经学校与南京电信等运营商友好协商,决定将目前中层以上干部因公使用的小灵通升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中层以上干部统一参加南京电信“存0元送价值 600 元天翼手机”活动,第一年和第二年的保底消费金额由学校与南京电信协商解决,无须个人支付。

二、中层以上干部每部天翼手机每月保底消费金额30 元(5元来电显示费,25元话费,送400条短信),享受南京电信“移动综合虚拟网” 网内省内通话1500分钟免费的优惠,但必须自觉履行与电信所签协议上的有关承诺。学校不承担通讯费用托收义务和任何担保责任。

三、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南京电信活动所获赠的天翼手机(也可以在南京电信600元购机补贴券的基础上自己加钱换高档手机)及189号码归个人所有,由校办统一给南京电信提供身份证号码、教师证或工作证号码过户到个人。

四、中层以上干部现有的小灵通及号码也由校办协助南京电信统一过户到个人,并享受南京电信原来提供的有关优惠(每部每月免1000分钟市话费、25元月租费)直到小灵通退市(可自己提前销号),小灵通不再作为首选工作用机。

五、中层以上干部可以自由选择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中某一家的手机作为首选工作用机,其手机号码进入校办统一编印的《南京邮电大学处级以上干部通讯录》,该手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以应工作之需。

六、中层以上干部如因免职、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具有南邮中层以上干部的身份,校办将在组织部门发文后,及时通知有关运营商次月取消其基于南邮中层以上干部身份所享受的通讯工具有关资费优惠,运营商愿意继续提供优惠的除外。

七、过户到中层以上干部个人头上的小灵通、天翼手机等通讯工具,除享受运营商相关资费优惠外,超支部分一律自付,学校不再买单。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办发〔20089关于因公使用小灵通的管理办法》与本办法精神不符的有关条款自行废止。

九、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