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1-11浏览次数:646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现将2010年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自2010年1月23日起至2月27日止。2月28日报到。3月1日起正常上课。
       (二)教师、干部:自2010年1月25日起至2月24日止,1月23日(星期六)、1月2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2月25日上午报到,三牌楼校区8:30报到上班, 仙林校区9:00报到上班。
       (三)各学院、部、所及机关的工人在2010年1月25日至2月24日期间,由本单位安排轮休两周。
       (四)承包及企业化管理单位的职工,休假由该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自行安排。
           二、自2010年1月23日至2月27日,三牌楼校区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仙林校区上下班时间为9:00—11:30,下午13:00—16:30。寒假期间,学校收发室照常工作。1月25日—2月24日,校打铃系统暂停鸣响,2月25日恢复正常。
           三、按国家规定批准探亲的职工,探亲假一律在假期内安排。
           四、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南京需按《关于中层干部履行外出请假等规定的通知》(党办发〔2006〕1号)执行。
           五、三牌楼校区图书馆阅览室假期开放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上午。财务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周四全天,地点在三牌楼校区。后勤管理处在保证各项任务完成的情况下,自行安排轮休。三牌楼校区教学主楼、综合科研楼寒假开放时间由后勤服务集团与校办协商安排。
           六、学生寒假留校工作由学工部、团委安排。
           七、后勤服务集团在寒假期间,除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外,应精心组织好教室、宿舍等各项维修工作,以保证下学期工作的顺利运转,具体轮休可根据本通知精神自行安排。
           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寒假前各单位应开展一次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回家探亲的师生员工应注意切断居住地电源,关锁好门窗,关好自来水龙头,并注意旅途安全。要对留校学生实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学生宿舍不准私留外人住宿,严禁在宿舍中使用明火和热得快、电热毯、电炉等违规电器,切实保证安全。放假期间,教学主楼、综合科研楼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查证、登记。各有关单位对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要有专人管理。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等部门的仓库,要加强值班检查。各学院、部应将不用的教室、实验室的电源切断,自来水龙头关紧,门窗关好,切实搞好以防火、防盗为中心的“四防”工作。各实验室、仪表室、机房等要定期检查,通风、通电,对贵重仪器尤需妥加保管。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保卫处督查,安排好值班、巡逻,严格门卫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食堂要确保饮食卫生。对工作疏忽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九、假期中全体教职工必须遵纪守法,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公车、公物操办婚丧嫁娶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提倡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倡计划生育,树立良好的风尚。
            十、加强值班制度,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在假期中应加强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确保相关工作到位。值班表(包括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具体地点、值班固定电话等)于2010年1月15日前送校办。
            以上希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