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二级单位请示送批流程及相关事项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25浏览次数:1484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各单位的请示送批程序,特明确二级单位请示的送批流程:
        1、二级单位起草的请示,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相关职能部门。
        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职能部门直接处理的,签署意见后请示直接退还请示单位;需由校领导审批的,签署意见后送校办综合科。
        3、校办综合科登记并加盖收文章,送校办主任签批后,呈送相关校领导审批。
        4、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校办综合科将请示原件送相关部门退还请示单位。校办及相关职能部门保留复印件存档。
二级单位送批的请示,必须行文规范,文字简练,主题明确,一事一文,一事一投,即请示不得多头主送,避免责任不明,延误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