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举行2009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27浏览次数:81

关于组织举行2009届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对2009届本科毕业生举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为组织落实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仪式组织和主要协助单位:

组织单位:各学院单独组织。

主要协助单位: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部、团委、保卫处、后勤处、后勤集团

二、授予仪式时间:

200961722日,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三、授予仪式地点:

各学院可根据参加人数选择和确定授予地点。主要可供选择的地点如下:

校区

地点

可容纳人数

三牌楼

小礼堂

780

三牌楼

科学报告会堂报告厅

330

三牌楼

科学报告会堂演讲厅

140

仙林

大学生活动中心

580

仙林

行政楼报告厅

155

四、参加仪式人员:

校党委书记、校长、联系学院的校领导、相关学科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毕业班学生(说明: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学生范围由各学院酌定,最终学位授予情况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为准)等。

五、仪式议程:

    主持人主持授予仪式——校领导讲话——教师代表讲话——学生代表讲话——学生着学士服按序上台——授予学位证书(仅外壳)并拨流苏。

六、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工作准备

各学院结合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确定参加学位授予仪式学生名单,负责落实学士服的购买或租赁,并做好学位授予仪式的组织工作。

校办总体组织和协调,并负责校领导讲话稿统稿工作等;教务处负责提供学位证书外壳,审核准备授予学位学生名单;学生处负责提供学生违纪处分评议情况,负责协调学士服租赁事宜等;研究生部、团委、保卫处、后勤处、后勤集团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协助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